各部门、二级学院:
根据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《关于实施中欧教育人文交流服务计划的通知》(人文中心函〔2023〕77号),学校现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开展此项工作,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计划项目
围绕推动中欧校际交流合作和互学互鉴,请各学院认真研读文件(附件1)内容,在中外合作办学、师生互访交流、国际联合科研项目等方面挖掘各类资源,探索学院国际化特色品牌,结合本学院的学科、专业特点和实际,从《中欧教育人文交流服务计划外方院校目录》(附件1)中选择合适高校,提出本学院与中欧国家开展合作交流计划。
二、上交材料及要求
以院/部为单位,有意申报的学院/部请填写《蚌埠工商学院中欧教育人文交流服务计划申报书》(附件2),于6月17日前将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申报书交行远楼305房间,电子版发至国际交流中心张老师邮箱:59090584@qq.com,邮件标题:中欧计划申报+二级学院名称。
联系人:张鹤老师,电话:(0552)2566594
附件1:关于实施中欧教育人文交流服务计划的通知(人文中心函〔2023〕77号)
附件2:蚌埠工商学院中欧教育人文交流服务计划申报书
蚌埠工商学院国际交流中心
2023年6月12日